今天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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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咨询电话:吉林市红十字会咨询电话为0432—2565928。
2、有关规定:参加捐赠的所有企业和个人都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1]28号文件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向红十字事业进行捐赠,“捐赠者准予享受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全额扣除”的优惠政策。
3、救助方法: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可通过现金、支票进行捐赠,或直接存入红十字会募捐帐户。如果捐赠者不方便,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可登门接收捐赠款物。
4、救助对象:根据捐赠者的意愿,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中的受害者及特别困难的人员进行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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